消息內容

公告日期︰
2022/04/06
主  旨︰
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免息措施期間延長至111年底
近期因雨害、低溫、寒流等天然災害造成農業損失,受災地區分布廣泛,影響範圍大,
為協助受災農漁民辦理災後復耕、復養,減輕其利息負擔,
農委會於111年4月6日公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新貸及舊貸案件,
免息措施期間由原至111年4月14日止,延長至111年12月31日止,
由農委會補貼利息,共同相挺農漁民度過難關。

本次免息措施重點說明如下:
一、對於依法申請天災貸款之新、舊案件,自111年4月15日起至111年12 月31日止,期間利息免予計收,由農委會予以補貼。
二、考量天災貸款之借款人,已有受災證明書認定其受災事實,為簡化、加速作業流程,本次免息措施毋需認定,亦即,舊貸案件免申請,新貸案件核准後直接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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